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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品抽奖的法律注意事项【日本奖品标示法完全指南】

发布日期:
更新日期:
作者: Amida-san运营团队

奖品抽奖的法律注意事项【日本奖品标示法完全指南】

"公司活动中想举办奖品抽奖,法律上可以吗?" "SNS营销活动的奖品有上限金额吗?"

企业实施奖品抽奖时,必须遵守日本的奖品标示法。违反会导致罚款或社会信用受损。

本文将详细解说奖品抽奖的法律规则。

奖品标示法与抽奖规则

本文参考信息来源

本文基于以下官方信息来源:

消费者厅(官方):

公平交易委员会(官方):

重要: 本文仅为一般信息提供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针对具体案件,请务必咨询消费者厅、公平交易委员会或精通奖品标示法的律师。

什么是奖品标示法

法律目的

正式名称: 不当奖品类及不当标示防止法(昭和37年法律第134号)

目的:

  • 保护消费者利益
  • 确保公平竞争
  • 防止通过过度奖品进行不当诱导

管辖: 消费者厅·公平交易委员会

"奖品"的定义

奖品标示法中的"奖品"需满足以下3个要件:

  1. 为了诱导顾客

    • 目的是促进商品·服务的销售
  2. 由事业者提供

    • 由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
  3. 经济利益

    • 金钱、商品、服务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

属于奖品的例子:

  • 商品券、礼品卡
  • 家电产品、食品
  • 旅游券
  • 积分、优惠券

不属于奖品的例子:

  • 商品样品(正常商业惯例范围内)
  • 折扣
  • 售后服务(正常商业交易的一部分)

奖品的种类与规制

奖品大致分为3种,各有不同的规制。

1. 一般抽奖(抽奖型营销活动)

定义: 以商品·服务购买者或使用者为对象,通过抽签等偶然性提供奖品。

法律依据: 昭和52年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告第3号"关于通过抽奖提供奖品类的事项限制"

例子:

  • "从商品购买者中抽奖选出100名赠送礼品"
  • "从应征者中抽奖选出1名赠送海外旅行"
  • SNS关注&转发活动(有购买条件的情况)

奖品上限金额:(根据消费者厅官方信息)

交易价额 奖品最高额 总额上限
不足5,000日元 交易价额的20倍 抽奖销售预定总额的2%
5,000日元以上 10万日元 抽奖销售预定总额的2%

具体例子:

  • 1,000日元商品 → 最高额 20,000日元
  • 10,000日元商品 → 最高额 100,000日元

注意事项: 也需同时满足"总额上限2%"。

2. 共同抽奖

定义: 由多个事业者共同实施的抽奖。

法律依据: 昭和52年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告第3号"关于通过抽奖提供奖品类的事项限制"

例子:

  • 整个商店街的集章活动
  • 多家企业联合营销活动
  • 整个购物中心的抽奖会

奖品上限金额:(根据消费者厅官方信息)

交易价额 奖品最高额 总额上限
无限制 30万日元 抽奖销售预定总额的3%

比一般抽奖宽松的理由: 由多个事业者共同进行,不会只有特定事业者获得优势。

3. 开放抽奖(任何人都可应征)

定义: 不以购买商品·服务为条件的抽奖。

法律依据: 不属于奖品标示法规制对象(因为不以购买为条件)

例子:

  • "任何人都可应征!抽奖赠送○○"
  • 所有到店顾客的抽奖会(不需购买的情况)
  • 问卷回答者的奖品(不需购买的情况)

奖品上限金额:(根据消费者厅官方信息) 无限制

理由: 不以购买为条件,不构成不当的顾客诱导。

注意: "购买者中奖概率2倍"等属于一般抽奖,为规制对象。

违法案例

案例1: 超过奖品金额上限

违反例子: 从购买1,000日元商品的人中抽奖赠送"20万日元旅游券"

理由:

  • 交易价额: 1,000日元
  • 上限: 1,000日元 × 20倍 = 20,000日元
  • 实际: 200,000日元 → 超过10倍

正确应对:

  • 将奖品设为20,000日元以下
  • 或将商品设为5,000日元以上,适用10万日元上限

案例2: 超过总额上限

违反例子: 抽奖销售预定总额1,000万日元的活动,奖品总额300万日元

理由:

  • 上限: 1,000万日元 × 2% = 20万日元
  • 实际: 300万日元 → 超过15倍

正确应对:

  • 将奖品总额设为20万日元以下
  • 或增加中奖者人数,降低单人金额

案例3: 必中抽奖的误导

违反例子: 标示"全员获奖!",但实际上只有部分人通过抽奖获奖

理由:

  • 优良误认标示(奖品标示法第5条第1号)
  • 使消费者误认的不当标示

正确应对:

  • 准确标示"抽奖选出○名赠送礼品"
  • 明记中奖概率

案例4: 双重价格标示

违反例子: "通常价格10,000日元→特价3,000日元",但没有以通常价格销售的实绩

理由:

  • 有利误认标示
  • 使人误认为比实际更优惠

正确应对:

  • 只标示有实际销售实绩的价格
  • 或明记为"参考价格"

内部活动·非营利活动的情况

公司内部联谊会·年终聚会

奖品标示法适用: 不适用(不是为了诱导顾客)

例子:

注意事项:

  • 无金额限制,但需在常识范围内
  • 注意税务问题(工资课税)
  • 确认公司内部规定

NPO·志愿者团体

奖品标示法适用: 非营利目的则不适用

例子:

注意事项:

  • 实质上是商业活动则可能适用
  • 明确与捐款或会费的关系

学校活动

奖品标示法适用: 不适用

例子:

合规检查清单

活动策划阶段

  • 活动目的是否明确(诱导顾客还是内部活动)
  • 确认是否为奖品标示法适用对象
  • 确定抽奖种类(一般抽奖·共同抽奖·开放抽奖)
  • 准确计算交易价额
  • 确认奖品最高额是否在上限内
  • 确认奖品总额是否在上限内

广告·公告阶段

  • 准确标示应征条件
  • 明记中奖者人数·中奖概率
  • 避免"必中"等误导表述
  • 具体记载奖品内容
  • 明示应征期间·抽奖日期

抽奖实施阶段

  • 采用公平的抽奖方法
  • 确保抽奖过程透明
  • 事前明示中奖者发表方法
  • 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

事后应对

  • 迅速联系中奖者
  • 确实配送·提供奖品
  • 保存记录(建议3年)
  • 建立投诉应对体制

违反时的处罚

法律依据: 不当奖品类及不当标示防止法(奖品标示法)

行政处分

措施命令(奖品标示法第7条):(根据消费者厅官方信息)

  • 停止违反行为
  • 实施防止再发措施
  • 向一般消费者周知

课征金(奖品标示法第8条):

  • 违反销售额的3%
  • 对象期间: 最长3年

例子: 年销售额1亿日元商品的违反 → 课征金: 1亿日元 × 3% = 300万日元

刑事处罚

故意违反(第36条):

  • 2年以下有期徒刑
  • 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
  • 或两者并罚

法人处罚(第37条): 法人也可处以3亿日元以下罚金

社会影响

  • 企业形象下降
  • 媒体报道
  • 失去客户信任
  • 对招聘活动产生负面影响

合法实施奖品抽奖的要点

要点1: 利用开放抽奖

优点:

  • 奖品金额无上限
  • 规制宽松
  • 可广泛宣传

设计例子: "无论是否购买商品,任何人都可应征"

要点2: 控制奖品金额

1,000日元以下商品: 奖品上限为20,000日元

5,000日元以上商品: 奖品上限为100,000日元

策略: 准备多个中等金额奖品,而非1个高额奖品

要点3: 考虑共同抽奖

多家企业共同实施的话:

  • 奖品上限提高到30万日元
  • 总额上限也提高到3%

要点4: 咨询专家

不确定时:

  • 律师(奖品标示法专业)
  • 向公平交易委员会咨询
  • 确认行业团体指南

常见问题

Q1: 内部活动什么都可以吗?

A: 基本上可以,但需注意:

  • 税务问题(金额过高可能被课征工资税)
  • 确认公司内部规定
  • 注意不要构成骚扰

Q2: SNS营销活动是规制对象吗?

A: 根据情况而定:

  • 仅关注&转发 → 开放抽奖(无上限)
  • 限购买者 → 一般抽奖(有上限)

Q3: 必须明示中奖概率吗?

A: 法律上无义务,但强烈建议明示:

  • 消费者厅指针推荐
  • 防止纠纷
  • 提高信誉

Q4: 个体经营者的活动也是规制对象吗?

A: 是的,只要是事业者就是对象

  • 法人或个人无关
  • 作为事业实施就适用

Q5: 外国企业在日本举办活动的情况?

A: 如果对象是日本国内消费者,适用日本的奖品标示法

总结

奖品抽奖的法律要点:

规制对象:

  • 为诱导顾客目的提供奖品
  • 由事业者实施

奖品种类与上限:

  • 一般抽奖: 最高10万日元(或交易价额的20倍)
  • 共同抽奖: 最高30万日元
  • 开放抽奖: 无上限

违反风险:

  • 课征金(销售额的3%)
  • 刑事处罚(2年以下有期徒刑等)
  • 社会信用受损

安全实施方法:

遵守法律的同时,实现公平且热闹的抽奖吧!

免责声明: 本文仅为一般信息提供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针对具体案件,请务必咨询律师或公平交易委员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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